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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永新源,本着"珍惜资源,永续利用"的企业文化,专注医院环保减排,医疗可回收物回收处置行业领航企业。主营:全国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袋)、配药器等医疗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医疗机构过期的病历、档案、处方、发票等废纸的粉碎处理(通过环保审批的企业)。


项目背景: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规定:“使用后的各种玻璃 (一次性塑料 )输液瓶 (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美丽中国”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其实,除了大气污染,去年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近六成地下水水质差,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达19.4%。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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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及具体要求:

        由项目业主单位龙岩市永新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实施集中回收处置。龙岩市永新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各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回收处置协议,并定期对医疗机构产生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集中回收处置。

        龙岩市永新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应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集中回收处置全程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管理、控制,确保符合卫生、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收运覆盖面和频次。公司对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收运全覆盖。医疗机构按照回收处置协议收运,其他医疗机构根据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按实结算的原则收运。

        2、加强交接管理。应及时到各医疗机构清运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做好所有交接签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3、加强运输管理。应保证专用密封厢式运输车始终保持密封状态,且进入处置场地之前任何人不得打开车箱门,保证运输过程中回收物不丢失、不人为转卖。

        4、加强临时存储场地管理。应设专门一次性输液袋(瓶)临时存储场地,加强卫生管理,当积累到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处理。

        5、加强卫生防护。应做好处置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处置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执行清洗措施。

        6、建立应急预案。应建立应急预案,在运输车、贮存地、处置点配备消毒品和隔离绳、警示标志等必备器具;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的,要将其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焚烧处置,同时对现场进行消毒隔离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

        7、加强再生产产品用途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公司承诺再生产产品的用途限于:医疗废物包装袋、周转箱;汽车工业零配件;塑料地毯、地胶;工业用具包装盒;玻璃用品。但是禁止用于食品和医疗卫生用品行业。


医疗机构具体要求:

       本市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的管理,做好分拣、交接等相关工作。

        1、加强分类分拣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相关规定,首先将医疗废物和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进行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其次,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按照玻璃瓶、塑料瓶、软袋等不同材质种类进行分拣,并做好对分拣等人员的卫生防护工作。

        2、加强交接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派员与龙岩市永新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做好交接工作,配合做好称重的校核、签字,台帐和每月结算。各医疗机构要提供国家认可的收据凭证。

        3、不得任意处置。各医疗机构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单位处置。